泰王国驻华大使馆,北京

Royal Thai Embassy, Beijing

泰国政府针对防疫新冠肺炎所行签证及旅行的相关措施

泰国政府针对防疫新冠肺炎所行签证及旅行的相关措施

泰国政府针对防疫新冠肺炎所行签证及旅行的相关措施

 

1. 暂停办理落地签证(VOA)及30天内免签政策

-落地签证(VOA)将于3月13日至2020年9月30日暂停办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不丹、塞浦路斯、埃塞俄比亚、斐济、格鲁吉亚、印度、哈萨克斯坦、马耳他、墨西哥、瑙鲁、巴布亚新几内亚、罗马尼亚、俄罗斯、沙特阿拉伯、乌兹别克斯坦、瓦努阿图、中国台湾的普通护照持有人需前往泰王国驻华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办理签证。

-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将暂停对意大利护照/旅行证的免签政策。

-持有大韩民国、俄罗斯联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护照/旅行证的人员,可根据双边互免签证协议,免签进入泰国。

-在泰国中转不超过12小时并不入境的旅客无需办理。

2. 签证申请:

自2020年3月23日起,在泰王国驻华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办理签证需提供以下附加文件:

普通护照持有人:

(1)证实申请人未感染新冠肺炎的医学健康证明

(2)保额为1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疾病保单

外交、公务护照及联合国护照持有人:

(1)医学证明(身体健康可乘坐飞机)(fit-to-fly)

(2)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联合国机构出具的承担医疗费用证明函

备注:上述所有文件必须为英文。其他语言的文件必须翻译成英语或泰语,并在提交签证申请前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公证处)认证。

3. 抵达泰国后的重要措施:

根据泰国卫生部于2020年3月6日发布的通知,泰王国驻华大使馆谨通知所有拟从中国(含港澳特区)前往泰国的旅客,需遵守以下规定:

(1)有症状旅客抵达泰国后,须在机场接受强制性隔离措施。

(2)无症状旅客必须在住所接受不少于14天的自我隔离,直到传染期结束或解除疑似感染为止。旅客必须在报告系统中记录个人症状,并按照卫生部的要求严格监测自己的身体状况。

如有疑问,请于办公时间致电010-8531-8768咨询我馆领事处。

 

泰王国驻华大使馆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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