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王国驻华大使馆,北京

Royal Thai Embassy, Beijing

出生证明/死亡证明

          儿童可以持有双重国籍直到 20 岁, 然后必须选择其中一个国籍。若孩子还不到 20 岁,仍然无法申请放弃泰国国籍的身份,父母不能代替孩子申请放弃国籍。然而根据中国法律,双重国籍是不允许的。

泰国国籍的父亲或母亲的文件

  1. 出生登记申请表。 下载 (在官员面前签字)
  2. 证词记录 (母亲父亲(在官员面前签字)
  3. 护照原件
  4. 身份证原件
  5. 泰国户口本复印件
  6. 全家福 (父母和孩子的照片)
  7. 泰国结婚证原件 / 中国结婚证 :已翻译并通过公证处以及中国外交部的认证(泰国双认证)

孩子的文件

  1. 出生医学证明 :已翻译并通过公证处以及中国外交部的认证(泰国双认证) 原件留底。

          请知悉,若孩子性别为男性,必须遵守泰国兵役法,法律规定,孩子在17时,必须登记服兵役,并在20岁时按照规定履行兵役法。

中国或其他国籍的父亲或母亲的文件

  1. 护照原件

 

 

 

申报人的文件

  1. 死亡证明申请书 下载
  2. 护照原件
  3. 身份证原件

死亡者的文件

  1. 死亡医学证明:已翻译并通过公证处以及中国外交部的认证(泰国双认证) 原件留底。
  2. 护照原件
  3. 身份证原件
  4. 火化证明 :已翻译并通过公证处以及中国外交部的认证(泰国双认证) 原件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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